沧州交通学院

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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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文章来源:学院办公室  2009年01月08日 08:35  点击:[]

院内各部门:

为了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放假及开学报到注册时间

1.根据2008——2009学年校历安排,学生的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8日至2月22日,23日报到注册,25日正式上课。

2.教职员工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至2月10日,11日正式上班。假期期间培训人员于11日到北交大报到集中研讨、培训,20日返回学院,寒假轮流休息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各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排班,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班,负责处理假期日常事务,不得空岗。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坚持请示报告制度,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院长,遇有治安案件或安全事故发生,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院长报告的同时向地方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。

2.各部门在放假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,对所使用的贵重物品、仪器设备、计算机等进行妥善保管,必要时采取集中保管措施;落实关窗、锁门、切断电源、贴封条等安全措施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

3.后勤保障工作,由后勤服务中心做出具体安排,保证学校水电等正常运转和维修,并做好校园水电设施的巡查,减少水电资源的浪费,维护学院利益,确保校园安全。

4.学生工作部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学生工作安排,要求学生注意假期往返和节假日的安全问题。

5.安保队应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、监控设施及消防安全检查,重点是宿舍、食堂、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办公楼、图书馆等场所的安全消防检查,发现问题立即上报。

三、假期值班安排

为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并做好下学期前的准备工作,请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,具体要求如下:

1.各部门必须在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以文稿形式报学院办公室。综合办公厅可按部门轮流值班。轮休期间全校实行假期作息时间,上午9:00——11:30,下午2:30——5:00,地点在综合办公厅。

2.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校园安全检查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

3.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将上述精神向全体部门人员传达,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
二○○九年一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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